1、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(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)在编在职正式人员;2、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(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)在编在职正式人员;3、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(1986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);4、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、专业、任职资格、职业(执业)资格及技能等条件,以《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一览表》(附件1)为准;5、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。教师身份的,需当地所属教育部门批准方可报名。县(市、区)机关事业单位新录(聘)用人员,一般在县(市、区)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(含试用期)。乡镇(街道)机关事业单位新录(聘)用人员需在乡镇(街道)工作满5年(含试用期)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,按相关规定执行。